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管理与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规范、准确、有序地开展,教务处、学生处于2017年10月19日(星期四)上午9:30-11:00,在允明楼1434教室组织召开了学生管理及学籍管理相关文件学习培训会,教务处、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院(系)党总支书记、教务员、辅导员参加了培训会。会议由学生处田飒处长主持。
田飒处长首先阐述了举办培训会的目的、意义及内容安排,要求各院(系)教务员和辅导员要团结协作,认真学习新的文件,掌握新规定的新内容、新要求,并及时把修改的新内容传递给学生,做到熟知、遵守、践行。
学生处李曲副处长、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熊平科长分别在培训会上对新修订的《成都工业学院学生管理办法》和《成都工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入解读。培训重点强调了文件新增内容以及修改部分,包括学生日常管理、学生表彰奖励、学生违纪处分、学生申诉处理、学生学籍学历注册、课程考核、成绩登载、转学、转专业、毕业与结业、休学创业等方面的内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学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依照规定程序修订了《成都工业学院学生管理办法》和《成都工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学生管理制度是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明确了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强化了育人为本的理念,凸现了学生管理的法制精神,在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和提升高校学生管理服务水平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我校学生管理系统和教学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的文件和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统筹推进我校学生管理工作树立新理念,加强学生管理系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校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的工作水平,依法治校,适应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新要求。
(撰稿:郑向华;审稿:田飒,谢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