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助学金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14日 16:32:28    学生处

院(系)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助学金归档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1、请各院(系)辅导员在助学金档案材料归档前,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建档立卡证明复印件)的顺序梳理材料,并提交卷内目录(见附件1以上所提三样材料必须具备,除三样材料外的其他材料也需要在“材料名称”栏中标明

    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自行在系统中打印,确保申请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处无遗漏。

    3、请各院(系)辅导员将助学金应归档材料,以学生个体为单位,严格按照材料顺序整理,以学生学号排序,以院(系)为单位2019年3月4日前将归档材料送至资助管理中心(长虹会堂304)审核

  经审查符合归档要求后,资助管理中心将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并严格对照学生姓名、学号,对应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并在归档完成后进行复核,确保无错装、漏装。经审查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待补齐后归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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