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保障2019年生源地贷款有序进行,现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受理证明或回执收取工作通知如下:
1、收取对象:老生及新生。
2、请学生在证明或回执右上角标注学院、学号、联系方式。
3、严格执行“按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贷款额度”的规定精神,请各学院辅导员认真核查学生贷款总额,如贷款总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总和,请学生联系当地资助中心修改贷款额度后提交回执。
4、农村信用社回执的处理:因四川省农村信用社采用二维码回执的方式进行确认,请申请农信社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将二维码截图打印后上交至辅导员处,并在截图旁标注姓名、学院、学号、联系方式。
5、以学院为单位将老生受理证明、回执或二维码截图于9月9日(下周一)交至学生处资助中心。(新生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处资助中心:028-8799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