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523号),我校认真开展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最终经教育厅审批,我校共有黄婷等18名同学获得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李毛雨等447名同学获得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许元明等3473名同学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于今日起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共计3938人次,现将奖助学金发放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国家奖助学金均通过银行直接发放至学生建行卡,学校不会打电话或发短信要求同学对自己的银行卡进行任何操作,请同学们提高警惕,严防电话、短信诈骗。切勿向陌生人汇款或透露自己卡号、密码,收到疑似诈骗的邮件、短信、电话请第一时间向辅导员老师求证。
2、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结束后,银行会将发放失败名单反馈给学校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将发放失败清单整理发至各院系,届时请相关同学尽快反馈至院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重发。
3、学校希望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戒骄戒躁,不断进取,在今后的学习中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号召全校同学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积极开拓,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