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宜宾校区和联办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六)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陈毅奖学金或其它企业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名额
今年下达我校名额为14名。全省名额根据通知“根据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下达本地奖学金名额,对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的要求,拟按照“普惠名额+特惠名额,确保全覆盖”的原则进行分配。我校根据下达名额按人数比例进行等额分配。(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
各二级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名单。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内容
(1)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报告(需报送电子版和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学院评审细则)、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及结果)、评审结果等情况。
(2)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奖学金申请情况,内容包括拟推荐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需报送电子版和签字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其他未推荐的学生申请表学院留存备查。
(3)2024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详见附件3,需报送电子版和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
2.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11月21日中午12点前,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长虹会堂3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871003564@qq.com。
五、有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需高度重视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认识奖学金的重要性。为确保评审工作的按时推进,请各学院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工作进度,按时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确保圆满完成评审工作。逾期未报送、未按规定报送的学院,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人:罗舒伦,028-8799212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