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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年度学校优秀党员(学生)评选的通知

2025年06月13日 20:02:44    学生工作部(处)

一、评选组织

成立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各院系党委/党总支书记、宜宾校区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选方案、组织评审、监督评选过程及确定最终人选。

二、评选时间

2025年6月16日下午14:00

三、评选地点

长虹会堂205

四、评选流程

(一)资格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优秀学生党员评选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见《关于评选表彰2024-2025年度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二)材料评审(占比40%)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根据材料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突出性,按照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三)现场答辩(占比60%)

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每位候选人答辩时间为5分钟,包括3分钟个人陈述和2分钟评委提问环节。

个人陈述要求候选人围绕自身在思想政治、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和成果进行展示,突出个人特色和优势。

评委根据候选人的现场表现、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四)综合评定

将材料评审得分与现场答辩得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每位候选人的综合得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2名优秀学生党员拟推荐人选。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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