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经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定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126人,拟报学校批准后向省教育厅申报、确认,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或学生处反映。
地点:学生教育与管理科(长虹会堂303)
联系电话:028-8799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