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党政职能(含教辅)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工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工院【2020】45号)文件精神,为规范落实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发挥勤工助学平台育人功能,同时协助各单位进一步做好科研、教学、管理以及教辅等工作,现启动2024年党政职能(含教辅)部门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要求:
1、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岗位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工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工院【2020】45号)文件精神设置;
2、岗位设置以部门为单位,根据学校的管理规定、人事制度和各单位工作需要,本着必要、适当的原则申报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及人数。
3.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工作,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0小时、不超过40小时,岗位工作时间主要为学生的课余时间,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
二、申报方式
1、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及人数,填报《成都工业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需求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
2、《成都工业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需求计划申报表》纸质文档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3月7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长虹会堂30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871003564@qq.com邮箱,逾期不再办理。
3、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用人单位报送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汇总审核,反馈用人单位,同时发布勤工助学岗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各用人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实际情况,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中设岗理由、工作内容、需求人数、工作起止日期等内容。
2、各用人单位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3、设岗数量主要依据上一年度设岗数量,未经学生处审批,自行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7992123。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