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宜宾校区、联办学校: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归档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在国家助学金档案材料归档前,严格按照《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成都工业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的顺序梳理材料,并按材料收集情况填写提交归档材料《卷内目录》(见附件1)。以上所提材料必须具备,除此以外若提交其他材料也需在《卷内目录》的“材料名称”栏中标明。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自行在四川省资助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确保相关材料申请人签字、学院加盖公章等处无遗漏。
3、国家助学金归档材料需以学生个体为单位,严格按照材料顺序整理,按学生学号排序,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归档材料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经审查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待整改后归档。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028-87992123。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9日